发布时间:2020-02-24 热度:
《合肥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2019年版)》政策解读
《合肥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2019年版)》(下称《办法(2019年版)》)的出台标志着我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将进一步规范。关于《办法(2019版)》的一些内容,现解读如下:
出台背景
为鼓励和扶持我市优秀文化企业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创新带动作用,推动全市文化企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我市于2014年出台了《合肥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管理办法》(合文产〔2014〕287号),后于2016年对其进行了第一次修订,出台了《合肥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2016修订版)》。
《合肥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2016修订版)》(合文产〔2016〕359号,下称《办法(2016修订版)》)文件有效期已到。为保障合肥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原文化部《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原安徽省文化厅《安徽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2015修订版)》再次对《办法(2016修订版)》进行修订。
主要内容
《办法(2019版)》共分十八条,包括总则、基本条件、申报程序、评审程序、管理机制和附则六个部分。
政策亮点
1.《办法(2019版》)增加业绩稳步上升的要求,体现企业经营状况持续向好。
2.《办法(2019版)》增加企业在品牌建设等方面的独创性要求,体现企业示范引领作用。
3.《办法(2019版)》增加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信用要求,体现企业内部管理科学规范、制度健全、产权清晰无纠纷且经营信用良好。
4.《办法(2019版)》提高评审效率,我局对申报企业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明显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需再组织专家实地考察。
5.《办法(2019版)》借鉴《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管理办法》不定期巡检的模式,以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复核企业示范基地资格,可依据具体需求增加或减少抽查频次,及时动态调整示范基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