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肥西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资金第二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园区、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西县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肥政秘〔2018〕137号)精神,按照《2018年肥西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肥工经办〔2018〕2号)要求,定于4月中下旬开展2018年肥西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资金第二次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4月20日-30日。
二、申报流程
企业对照《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西县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肥政秘〔2018〕137号)“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有关条款,按照《2018年肥西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肥工经办〔2018〕2号)申报要求,认真编制资金申报材料送交所在乡镇园区工业办(经贸局),由乡镇园区工业办(经贸局)初核后于4月30日前统一行文报送县经信局。
三、申报条款
《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西县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肥政秘〔2018〕137号)“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部分所有政策条款兜底申报。
四、申报要求
1.各类政策申报材料封面格式统一采用模板样式(附件1),项目申报联系人姓名和手机电话填写在封面上。
2.县经信局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限前受理乡镇园区统一报送的企业申报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3.政策第五条“鼓励推广应用多层标准化厂房”政策需补充填报《购置(租赁)标准化厂房政策补助资金明细表》(附件3)。
4.申报材料20页以上的需采用硬质卡纸胶装成册,不得采用塑料夹、塑料拉条以及打孔线装等方式,除政府部门出具的盖章原件外,一律双面复印,并编制材料清单目录。申报材料需按照《2018年肥西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肥工经办〔2018〕2号)文件中有关政策申报材料清单顺序排列。
5.确保申报材料完整清晰,通报文件、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材料复印件需信息完整清晰,不得有覆盖阴影。
6.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由申报企业所在乡镇园区统一收集分类并进行资质审核和形式审查后行文报送县经信局。
7.《实施细则》(肥工经办〔2018〕2号)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材料的,由乡镇园区按照申报政策分类收集后,与推荐申报文件一并报送。电子版文件名企业根据申报项目修订为“表格名称+企业简称+奖补政策”,便于梳理统计。如:“附件4 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安利股份+鼓励企业技术改造”、“附件10 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设备明细表+安利股份+鼓励企业技术改造”。
附件:1.申报材料封面模板;
2.县经信局政策申报科室一览表;
3.2018年肥西县促进新型工业化政策及实施细则;
4.《购置(租赁)标准化厂房政策补助资金明细表》。
肥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