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19 热度:
关于开展2019年度合肥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为加快我市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提升工业设计发展水平,促进工业经济创新转型升级,现根据《合肥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开展2019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县(市)区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工业设计中心(企业)申报、复核工作。
2、申报、复核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要按照《合肥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附件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3、申报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需要提供近两年企业营业收入、利税总额、利润总额、出口交货值和工业设计中心近两年投入总额、占企业研发投入指出比重、设计人员经费支出、中心运营经费支出、中心培训费用、工业设计服务外包额、承担工业设计项目数、完成项目数、产业化项目数专项审计报告。
复评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需要提供近两年企业资产总额、两年资产净增额和工业设计中心投入总额、占企业R&D支出比重、设计人员经费支出、中心运营经费支出、中心培训费用、工业设计服务外包额、承担工业设计项目数、完成项目数、产业化项目数专项审计报告。
4、申报、复评工业设计企业,需要提供近两年公司营业收入、工业设计服务收入及占比、利税总额、利润总额、工业设计项目完成数、承担服务外包项目数、承担国外项目数专项审计报告。
5、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各县区经信部门组织专家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复评材料及有关情况进行核实,提出复评意见和结果,行文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县区复评意见的基础上决定评价结果。复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时间要求
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要对申报(复评)材料进行初审,确保申报材料完整、规范,企业请于7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县(市)区经信部门,县(市)区请于7月26日前将推荐上报文件、一份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sjwkjc@126.com。各县区复评意见和结果,请于8月30日前行文报送市经信局科技处。
联系人:昂扬,电话:63538396。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