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
根据部省共同推进安徽智能语音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中国声谷2019年首台(套)推广应用产品(第一批)的通知》,现就开展中国声谷2019年首台(套)推广应用产品(第一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中国声谷产业园入驻企业;在中国声谷备案,企业落地在合肥市其他区、县内符合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符合《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声谷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17〕276号)中“首台(套)创新产品示范应用”项目基本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重点支持软硬一体化智能终端产品示范应用,首版次软件产品另行申报;
(二)产品是填补国内空白的新产品或者是传统产品智能化改造后的新产品,已列入2017年、2018年示范应用计划智能产品升级后的产品不得再申报;
(三)产品具有本地属性,在中国声谷(在中国声谷备案,落地在合肥市其他区、县的可在企业所在地)研发或生产;
(四)产品具备上市销售和应用条件,需要通过政府组织的示范应用,进一步引导销售和提升产品(已经形成较成熟市场销售的产品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中国声谷首台(套)推广应用产品申报书》;
(二)必备的附加材料:
1. 企业入驻中国声谷有关协议或证明材料(除高新区外,其它各地汇总上报后,由市经信局组织论证统一签署入园协议);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3. 申报产品由所在地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检测证书或报告;
4. 由所在地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产品技术查新报告,以及产品技术发明、实用新型或软件著作权等证书;
5. 能够证明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的材料。
以上材料电子版提交时均须编辑在同一个文档里。
四、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及时提交至所在地经信部门。各地经信部门根据相关要求认真审核申报企业申请材料,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在企业申报书上盖章确认。各地经信部门对确认后的企业进行汇总,并于5月20日前将材料上报市经信局(市政务中心B座1410室)。市经信局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推荐上报。
(联系人:王 亮,电话:63538780)
附件1:中国声谷首台(套)推广应用产品申报书
附件2:中国声谷首台(套)推广应用产品申报汇总表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