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
皖经信办秘函〔2019〕3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局(科经局),工经联:
为做好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和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工作,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复核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工信厅联产业函〔2019〕78号)要求,现将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条件及要求
1. 申请条件。
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符合《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规定的示范企业9项申请条件。重点把握以下指标:“符合工业强基工程重点方向的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以及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的企业”, “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10年或以上,或从事新产品生产经营的时间达到3年或以上的企业”等。
单项冠军产品:除“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比重在70%以上”不作要求之外,其他条件同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2. 构建梯度培育体系。上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入选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3. 突出“补短板”。企业产品如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的,请在申请书中作出说明,对该类企业应优先推荐。
4. 细分产品界定。申请企业应准确填报产品名称,对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填写产品对应的第四级或第五级产品类别名称,并填写对应的8位或10位数字代码。无法按该目录分类的,可按行业惯例分类。如企业认为是新产品则需标注新产品。
5. 申请材料类别。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填写《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申请单项冠军产品填写《产品申请书》(见附件2);同一企业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中只能申请其中1种,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类的只能申请1个产品。
二、做好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复核工作
请宣城、铜陵、合肥、淮北市经信局分别组织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公司、中建材(合肥)粉体科技装备有限公司、安徽中意胶带有限公司、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长源液压股份股份公司等第一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及培育企业填报复核申请表(见附件3),其中培育企业经自评达到示范企业条件的,可另按新申请程序填报第四批示范企业申请书,同时上报。
三、相关要求
1. 申报和名额要求。各市、直管县经信局(科经局)负责属地企业的组织推荐和复核工作。请各地精心组织、对标论证,确保推荐质量,一般的市推荐1至2家,制造业企业较多的市,择优推荐、从严把握。要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违法记录等予以重点把关。
2. 材料要求。企业根据《实施方案》和通知要求提供市场占有率说明材料,材料应列出本行业中国际、国内排名前几位的企业名称,对有关规模、技术、工艺等对比情况以及领先水平描述清楚。不要求企业提供国家级行业协会出具的市场占有率等证明文件。
3. 报送要求。各地请于6月10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汇总表(见附件4)及申报企业相关材料(一式3份,附Word电子文档U盘),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推荐单位勿需在申请书封面“推荐单位”及表中“推荐单位意见”一栏填写意见及盖章。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王林、王亢,电话:0551-62871742、62871855;安徽工经联缪静林,电话:0551-62865616。
附件:1. 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申请书
2. 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申请书
3. 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申请表
4. 汇总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安徽工业经济联合会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