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27 热度: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
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皖经信节能函〔2019〕23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开发区认真对照《通知》要求,组织推荐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绿色工厂重点从安徽省级绿色工厂中择优推荐(名单见附件2),非安徽省绿色工厂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各县(市)区、开发区最多可推荐1家(多报无效);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不限制数量。所有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单位需按照工信部最新要求编制申报材料(材料编制不符合要求不予推荐)。
二、请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本地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审核工作,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及绿色供应链企业申报单位务必100%开展现场核实。请于4月1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纸质材料需双面印刷,附电子光盘三份)及推荐文件报送至市经信局节能处,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至省经信厅。
三、相关附件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进行下载(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542/n3057544/c6670377/content.html)。
联系人:樊兴龙,联系电话:63538803。
附件:1.皖经信节能函〔2019〕238号
2.合肥市省级绿色工厂企业名单(不含国家级)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