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19 热度:
2019年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解读(商务部分)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2019年合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商务部分,对政策条款和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调整,重点加大了对我市新兴服务产业和对外开放平台的支持,在政策执行上突出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一、修改依据
根据合肥市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办〔2018〕19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合肥市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传统商务经济转型升级,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提升合肥商务经济的发展品质,制定修改相关政策。
二、2019年服务业扶持政策概况
2019年合肥市出台的《2019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政办〔2019〕16号)(以下简称《政策实施细则》)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中,涉及市商务局执行的政策条款共16条,具体如下:
(1)借转补项目3条;
(2)事后奖补项目13条。
三、2019年支持服务业政策(商务部分)扶持重点
(一)开放平台扶持政策
为提升我市开放平台建设水平,2018年继续加大对开放平台的政策资金支持。
具体为:
1、支持合肥水运港发展、支持合肥国际内陆港发展和支持合肥航空港发展条款3条,采取“借转补”方式支持。
2、支持跨境电商发展条款1条,采取事后奖补方式支持。
(二)支持新兴业态发展
延续2018年对电子商务、服务外包、会展、“互联网+家政服务业”等新兴业态发展的政策支持,采取事后奖补方式支持。
具体为:
1、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条款2条,鼓励电子商务规模发展、电子商务扶贫等方面进行扶持;
2、支持服务外包发展条款1条,重点对服务外包在岸、离岸业务发展等方面进行扶持;
3、支持会展业发展条款1条,重点支持我市会展企业做大做强、壮大会展业主体,鼓励企业申办国际性、全国性流动展来肥举办。
4、支持“互联网+家政服务业”发展2个条款,重点支持我市家政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家政O2O模式发展和标准化家政服务站创建,推动合肥市“互联网+家政服务业”快速行业。
(三)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及其他
支持商贸服务业的政策条款6条,主要包括:重点支持企业对外投资、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特色街区建设、支持市场主体快速发展、支持农产品产销对接和支持商品消费高质量发展等项目,采取事后奖补方式支持。
四、政策申报审核
(一)申报主体
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个人等不享受服务业发展政策各条款支持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个人等主体均能享受本规程所列各条款支持。申请的项目须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二)申报、审核程序
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各条款项目申报和审核按“网上申报、部门初审、联合审核、媒体公示”等程序执行。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5月中旬,各县(市)区、开发区启动“借转补”项目申报工作,6月初将审核后的“借转补”项目通过网上报至市直各政策执行部门履行程序,于7月底前下达“借转补”项目资金;7月、9月、11月,分别集中兑现一次事后奖补类政策。申报截止期限遇节假日顺延,逾期没有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市商务局将不再受理。具体申报时间以市商务局官网和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的通知为准。
2.申报方法
企业申报主体首先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并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其次对照自身经济类型及发展实际,定阅相关政策条款,并详细阅读操作规程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再次是关注市商务局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部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原则上只上门报送材料一次。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分配的用户名登录申报材料。
3.兑现流程
市商务局在政策申报截止日之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完整性及初步符合性审核,并由申报主体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后,提交本部门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提交联合审核小组按照《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联合审核导则》规定开展联合审核。联合审核结果在“中国·合肥”门户网站、市直部门网站、市产业政策信息管理系统和《合肥日报》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由市商务局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局在收到市政府批准文件5个工作日内,根据资金预算安排,将政策资金预算下达或拨付至市商务局或相关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局,由其拨付相关项目单位。
整个流程将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中全程体现,供申报主体查询、监督。
4.其他情况说明
(1)2019年,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各条款项目采用网上申报和审核模式,为强化市与县区开发区联动,做好政策申报和审核工作,市商务局执行的政策条款,原则上须经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上报,企业申报主体须同时准备纸质材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后,将经单位盖章的纸质材料一式2份送至市商务局相关处室。
(2)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按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有关规定,按时报送统计数据。
(3)市商务局部分服务业政策条款操作规程单独出台,请相关企业及时关注市商务局相关通知,及企业所属县(市)区、开发区相关通知。
附件:1、2019年合肥市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合政办〔2019〕16号).doc
2、2019年合肥市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合发改贸服〔2019〕529号).pdf、合发改贸服〔2019〕529号(附件).pdf